精神病患者是否能够劳动?
时间:2023-07-06 08:13:48 24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精神病二级患者,申请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可以由监护人带领,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伤残证明,到精神病医院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后,将报告交给有关部门即可。如果已经办理残疾证,凭残疾证就可以证明无劳动能力,可以申请退休。

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是谁

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按照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

、配偶;

、父母;

成年子女;

、其他近亲属;

、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此外,精神病人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担任监护责任,经有关单位同意的,出可以担任监护人。

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没有上述范围的近亲属或近亲属丧失监护能力的,有关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可以从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近亲属、朋友中指定监护人。当近亲属对于由谁担任监护人发生争议时,有关单位、组织可以进行调解并从他们中间指定监护人。

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因故暂时无法行使监护权,可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承担。受委托担任监护人的人为委托监护人。在此情形下,除有特别规定之外,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仍由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承担,但委托监护人对此确有过错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针对不同的被监护人,法律规定的监护人不同,因此在实践中,大家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不要弄混淆。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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