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精神病人签订的合同的有效性问题。根据法律规定,精神病人如果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他们所签订的合同就是有效的。但是如果他们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他们所签订的合同就是无效的。如果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则需要经过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才能生效。但是,如果是纯获利益的合同,则不需要经过法定代理人追认,该合同就是有效的。
若精神病人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他们所签订的合同就是无效的。如果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如果是纯获利益的合同则不需要经过法定代理人追认就是有效的。
纯 获 利 益 的 合 同 是 否 需 要 法 定 代 理 人 追 认 ?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订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合同,不需要经过法定代理人追认。这意味着,纯获利益的合同自始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双方无需再行追认。
然而,纯获利益的合同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不需要法定代理人追认。根据《民法典》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此时,合同并非纯获利益合同,需要经过法定代理人追认。
因此,纯获利益的合同在一定情况下需要法定代理人追认,但需满足特定条件。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需要追认,以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
纯获利益的合同在一定情况下需要法定代理人追认,但需满足特定条件。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需要追认,以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二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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