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什么时候开始缴纳,是哪里有规定
时间:2023-03-09 06:10:11 22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开发商通知的交房日开始计收。

记住,是开发商交房的日期。不管业主是否按期接收房屋,都从这天开始计算物业费。

下面几种情况时,自业主领取钥匙时开始计费:

1、开发商销售的尾房;

2、因开发商原因,造成交房日期延迟的房屋;

3、出现房屋质量问题,经开发商确认后,需要维修而暂缓交房的;

4、发生纠纷,处于法院审理之中,需等待审判结果的房屋;

5、其他情况,开发商同意暂缓交房的房屋。

发生上述情况时,按照物业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在业主领取钥匙之前,由开发商承担物业费用。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建设单位全额交纳.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时,物业服务公司开始收取物业服务费.

物业管理费用的基本构成

1、管理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的日常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巡视、检查、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帐务管理、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和其他有关物业管理服务;

2、房屋设备运行费:用于电梯、水泵等房屋设备运行服务所需的费用:

3、保洁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日常保洁服务所需的费用;

4、保安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日常安全保卫服务所需的费用;

5、维修费:用于物业维修服务所需的费用。

因此,以上费用您是需要交纳的,但是包烧费是例外。依据与供暖合同相关的法律规定,供暖用户只有在用热的情况下才缴费。开发商既然新建小区,就应该承担房屋空置率较高的风险,并且承担由此带来的额外成本,而不应将这一负担转嫁给购房者。尽管一些城市的《供热管理办法》规定,新竣工小区头两年的包烧费由开发商代收,但是这一规定并没有授予开发商向未入住业主收取包烧费的权利。因此,购房者有权拒绝开发商的这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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