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保啥时候开始缴纳?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因此,社会保险金的起投日,应该从建立劳动关系的试用期开始。
二、公司一般每个月什么时候为员工缴纳社保呢?
一般来说,每月1-10号是社保经办机构的审核期,将对当月的社保费用征收数据进行核定。每月11号至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是对单位受理申报和缴费的时间。
大多数城市,企业职工社保都是当月缴纳当月的,比如苏州地区,企业用工参保退工停保申报期:每月11日至次月7日(截止至17:00)。
上海地区,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实施办法》第八条(单位缴费时间):缴费单位应当在每月1日至15日内,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日期缴纳社会保险费。
但也有城市企业职工社保是当月缴纳次月的,比如西安地区,企业社保都是当月申报次月的,一般在每月15号前申报,系统会在16-25日内自动申报并且扣费,不能跨月,不然跨月得交滞纳金。
每个城市具体规定不一样,一定要了解清楚当地社保缴纳政策。
除了缴费时间,企业职工社保在缴纳的时候这些问题也要注意:
三、社保费用怎么交?
主要分为税库银联网缴税、银行批量扣款、银行端现金缴税三种模式。
一般企业选择银行批量扣款的居多。如果采用这种,建议每月8日前确保用于缴费(含补缴费额)的银行账户余额充足。
如果银行批量扣款不成功,可以在每月25日前更换成其他模式,如银行端现金缴税,完成缴费。
四、社保增员减员有什么注意事项?
遇上有新员工入职或离职,就需要及时办理好社保的增员减员。 一定要清楚当地社保缴费时间,比如有些地区社保增员每月的办理时间为当月的5日至25日,和当月社保缴纳的截止时间很相近。这意味着如果员工在25号以后入职,当月增员可能已经来不及,就需要和员工协商好下月再开始交。 社保增员的申报不限次数,1个月内可以多次办理,即便单位已申报当月的社保费,也可以办理增员。不过办理好增员后,记得按规定缴纳社保费用。 因为每月社保费用申报及缴纳有固定的时间节点,所以大部分企业都倾向于在每月1-15日申报当月社保费之前先提交减员申请。 如果减员时存在欠费记录,单位需要先清缴欠费才可以办理减员。 办理减员需要一定时间,如果减员在25日前处理完成,当月可以生效,25日后则在下个月生效。减员成功,将不再产生社保应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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