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分配和转让的定义:
1。土地分配:土地分配也指土地使用权的分配。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土地使用权转让以外的其他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了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法律批准,将土地交付土地使用的行为使用者在支付补偿、安置等费用后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土地使用期限不受限制。”这一规定是迄今为止立法层面对土地使用权分配概念最权威的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划拨下列建设用地:
(一)国家机关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支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土地出让:国有土地出让是指国家在一定期限内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有:(一)协议转让;(二)竞价转让;(三)拍卖转让。(4)依照前款规定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二,土地划拨与出让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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