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纠纷什么单位受理?
劳动合同纠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申请劳动仲裁之前,可以自行协商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合同纠纷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有哪些?
(一)属于劳动争议范围;
(二)有明确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申请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四)属于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
三、劳动合同纠纷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供哪些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应当按照规定写明内容;
2、身份证明,包括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身份信息;
3、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等等;
4、送达地址确认书,方便接收仲裁机构发送的材料。
5、劳动合同纠纷相关的证据材料。
四、劳动合同纠纷的仲裁申请书应载明哪些内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五、劳动合同纠纷仲裁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1、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
2、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
3、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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