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2315投诉流程
12315投诉流程包括:
1、接待。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会认真接待电话、书面形式、互联网平台和来访等形申诉和举报;
2、登记。登记申诉举报内容,对申诉举报电话录音;
3、受理。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职权内的申诉和举报的,会受理;
4、分析具体情况,让不同部门处理;
5、回复。调解后按规定程序告知申诉人具体结果。
一、12315可投诉范围:
1、消费者及团体购买的消费品直接用于生活和团体直接消费的;
2、对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违反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的;
3、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走私贩私行为、商业欺诈行为、非法垄断及其它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予受理的。
二、下列申诉、举报不予受理或者终止受理:
1、超过保修期或购买后超过保质期的商品,被诉方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
2、达成调解协议已执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3、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消费者个人间私下交易发生纠纷的;
5、商品标明是处理品的没有真实说明自理的除外;
6、未按商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自选拆卸而导致商品损坏或人身危害的;
7、被投申诉、举报方不明确的;
7、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综上所述,12315是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1999年3月15日设立的专门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专用电话,之后又上线了12315互联网平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宣布2020年底前市场监管投诉电话统一为12315。
三、具体流程如下:
1、接待。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站应当认真接待消费者以电话、书面形式、互联网或来访等形式进行的申诉、举报。
2、登记。对申诉举报要进行登记,对申诉举报电话要予以录音。
3、受理。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职权范围内的申诉举报,决定受理。
4、处理。对事实清楚、情节简单,适宜用简易程序当场查处的案件,由受理机关或辖地工商所及时处理;对需要立案查处的案件,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职责分工,由有关职能机构办理。对属于民事争议的消费者权益纠纷的申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解。对咨询电话,受理人员应正确解答,解答不了的,应说明情况,或告之到相关的部门咨询。对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的申诉、举报,向申诉举报人说明情况,或根据与有关部门商定的意见,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5、回复。调解后,依规定程序告知申诉人。
四、消协依法受理下列投诉:
1、消费者因规定的权利受到损害的投诉。
2、消费者对经营者未履行规定的法定义务的投诉。
3、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具等生产资料而其权益受到损害的投诉。
消协不受理下列投诉:
1、经营者之间的争议;
2、没有明确的被诉方;
3、经营者事前已向消费者真实地说明商品存在瑕疵等情况;
4、争议双方达成和解(调解)协议并已履行,且无新理由和相关依据的;
5、因投资、再生产等需要引发的争议;
6、消费者提供不出任何必要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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