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拖欠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按日收取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具体的违约金比例,按双方签订的供用电合同约定内容来确定。《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逾期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电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三加收违约金,具体比例由供用电双方在供用电合同中约定;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超过30日,经催交仍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
一、使用节电器是违法的吗?
使用节电器属于违法行为,节电器并不能真正地为用户省电,用户看到电量数据越来越少,好像是有节能的效果,但实际上这不是节能,是窃电,已构成刑事犯罪。供电企业对查获的窃电者,应予以制止,并可当场中止供电。窃电者应按所窃电量补交电费,并承担补交电费三倍的违约使用电费。拒绝承担窃电责任的,供电企业应报请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处理。窃电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供电企业应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供暖合同需要签订吗
供暖合同是需要签订的,供热合同是用户与供热单位签订的合同,合同就双方的一系列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规定,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四十八条规定,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
向社会公众供电的供电人,不得拒绝用电人合理的订立合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六条规定,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参照适用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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