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民间借贷中产生纠纷的情况比较多,尤其是出现违约的情况,因此法律意识较强的当事人,在进行民间借贷签订相关合同的时候,就会在违约金方面做出协商约定。一旦有违约行为出现,则违约一方就需要实际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民间借贷合同约定违约金这是可以的。不过需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约定才行。所以,就民间借贷合同而言,作为承担责任的种方式,应该是允许当事人因为逾期还款约定违约金的。虽然我国相关法律中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但是,只要是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当事人就可以在借贷中作出违约金的约定。
民间借贷合同违约金条款如何约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民间借贷合同违约金条款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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