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赁合同最长期限为二十年。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超过的部分无效。约定了明确期限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异议的,原租赁合同有效,变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一、租赁合同一般最长的租赁期限是多久?
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是二十年。即双方当事人未明确约定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的,则默认该租赁合同是无固定期限的租赁合同,但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了租赁合同期限的,不得超过二十年的限制,超出部分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租赁人约定的永久租赁合同有效吗
永久租赁合同未超过二十年的部分有效,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后,双方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仍然不得超过二十年。
三、租赁合同到期是否自动终止?
租赁合同到期是否自动终止呢?我们所说的租赁合同到期,即是租赁期限届满。那么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已经不是原来双方约定的期限,而是转化为不定期。对于转化后的租赁期限不定期的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另外,如果租赁物是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时,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全文67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