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孩子的法定监护人的方式:
(一)法定监护:法定监护是指监护人直接根据法律规定而产生。
(二)指定监护:指定监护是指监护人由人民法院或其他有权指定监护人的单位、组织的指定而产生。
(三)委托监护。
(四)遗嘱监护。
一、怎么才能作为法律监护人
法定监护人的设立,依其方式,可以划分为当然设立、协议设立和公权力指定设立。
(一)当然设立,指第一顺序人全体做监护人。
(二)协议设立,可分四种情况:
1、当第一顺序人为二人以上时,经其协议,只由其中一部分人做监护人。
2、经各顺序人协议,由第二顺序人做监护人。
3、经精神病人监护人各顺序人协议,只由第三顺序人或第四顺序人做监护人。
4、经各顺序人协议,由各顺序人共同做监护人。
(三)公权力指定设立,即由主管组织指定监护人的设立方式。
二、法定监护人如何变更监护权?
一般不可以变更监护权,只能撤销监护权,且法定监护人可通过如下方式撤销监护权:举证证明其他监护人有损害被监护人利益的行为,可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三、监护人中指定监护人必须符合哪些原则
监护人中指定监护人必须符合的原则如下:
1、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指定监护人的原则;
2、被监护人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3、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
4、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5、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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