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了在农村教育事业方面的一些政策和措施。在聘任期满后,可以鼓励期满后继续致力于农村教育事业。对愿意留在当地学校的,当地政府要负责落实工作岗位,纳入教师编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重新择业的,各地要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帮助。同时,可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
在聘任期满后,可以鼓励期满后继续致力于农村教育事业。对愿意留在当地学校的,当地政府要负责落实工作岗位,纳入教师编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
2.重新择业的,各地要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帮助。
3.可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
农 村 教 育 事 业 新 机 制 : 教 师 权 益 保 障
农村教育是国家的根基,而教师是推动农村教育发展的重要力量。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教师面临着诸多困境,如工作压力大、职业发展空间小、待遇不高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旨在保障教师权益,提升农村教育质量。
首先,关于教师权益保障,我国《教师法》明确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教师,关心教师,对教师实行倾斜政策,提高教师待遇。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也对教师待遇做了明确规定,要求校长和教师应当根据义务教育的性质、特点和需要,合理确定教育教学工作量,给教师提供客观的支持。
其次,为解决教师职业发展空间小的问题,我国政府鼓励和支持教师参加各种培训、学术交流活动,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同时,政府还加大了对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的倾斜力度,鼓励优秀青年教师到农村和边远地区从事教育工作者。
最后,关于教师待遇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明确规定,教师应当享有与其专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工资待遇。在绩效方面,学校应当充分考虑教师的工作量、工作质量等因素,合理制定绩效考核制度。
通过以上法律的保障,农村教育得到了更好的发展,教师的权益也得到了更好的保障。相信在政府和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农村教育事业将取得更大的进步。
政府负责落实教师的工作岗位,并将其纳入教师编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同时,政府为重新择业教师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帮助。政府鼓励和支持教师参加各种培训、学术交流活动,提高教师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政府还保障教师享有与其专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工资待遇,并在绩效方面充分考虑教师工作量、工作质量等因素,合理制定绩效考核制度。相信在政府和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农村教育事业将取得更大的进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三条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
第五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师工作。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根据国家规定,自主进行教师管理工作。
第六条每年九月十日为教师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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