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监护,是指被监护人的父母以遗嘱方式选定监护人的监护。
但这种遗嘱应符合下列条件:
1、立遗嘱人须是被监护人后死的父母;
2、立遗嘱人须享有亲权;
3、遗嘱的内容和订立程序皆须合法。
一、自书遗嘱需要见证人吗不公证的遗嘱有法律效力吗
自书遗嘱不需要有见证人。不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遗嘱生效的条件就有效的。遗嘱生效条件如下:
1.立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2.遗嘱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二、监护人有哪些种类
监护人一般有这几种:由后死亡的父或母于遗嘱中指定者,称指定监护人;由法律规定的一定范围的亲属依一定顺序充任者,称法定监护人;由监护机关或法院选定者,称选定监护人。不管是哪种监护人,只要有严重损害被监护人利益的行为,可以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三、怎么成为监护人?
《民法典》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成为监护人的方式有:
(1)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2)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3)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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