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嫌疑人录口供可能会被公安机关拘留,记录口供后,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内报人民检察院审批,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至四天。
一、新刑事诉讼法的羁押期限有多长
新刑事诉讼法的羁押期限一般是七天,最长不会超过三十七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羁押期限重新计算的情况有:
1、在调查案件期间,发现嫌疑人还有其他的重大犯罪行为,有可能比调查的罪行还要严重,一旦发现有这种情况,羁押的时间就从当日重新计算了;
2、在录口供的时候,嫌疑人不配合记录人员,将自己的身份信息谎报,故意扰乱调查的真相,影响调查的进度。只有嫌疑人提供完所有正确信息的时候,羁押才开始计算;
3、嫌疑人的犯罪动机、手法,行为不正常的,可以到医院鉴定是否有精神疾病,检查的这段时间,不算入羁押的期限里面。
二、拘留审查的期限是多久
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批。特殊情况下,审批时间可延长一至四天。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提请审查批捕的时间可延长至30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收到公安机关批准逮捕书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当日立即释放,并将执行情况及相应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对需要继续调查、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被告强奸罪一定要羁押吗
被告强奸罪不是一定要羁押的,如果证据不充分或者犯罪嫌疑人不适宜羁押的可以不拘留。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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