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时间:2023-06-29 15:14:21 24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发放的方法是:

1、劳动合同约定的产假工资,但是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2、职工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该基金由社保中心收集并管理)(生育津贴)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标准按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的职工平均工资支付,如该员工的月薪高于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高出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3、没有参加生育保险,那么女职工的产假工资,按照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产假一天工资怎么算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怀孕3个月是无权拒绝加班吗

女职工怀孕3个月有权拒绝加班。即使没有怀孕,普通职工也有权拒绝单位的加班安排。 如果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安排员工加班,但是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深圳现在执行的是生育医疗保险,还没有建立生育津贴制度,参保人发生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跟生育相关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若员工无法享受生育津贴,则用人单位应按照员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发放产假工资。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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