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公安部第102号令
一、所需资料
1、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单位: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加公章、委托书、证明等);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实物档案;
5、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在转入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6、刑侦验车通知书;
7、车架号码和发动机号拓印膜1套;
8、根据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有关资料;
9、复印件须用A4型纸复印,不足A4型纸的证明资料,须将证明资料粘贴在A4型白纸上。
二、办事流程
三、办理刑侦验车所需资料
1、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单位: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加公章等);
2、临时行驶车号牌、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
3、车架号码和发动机号拓印膜1套;
4、其他有关资料。
四、车管所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五、业务咨询电话:23087724、22291130;投诉监督电话:22265900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编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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