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制定、修改、决定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如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与健康、保险与福利、员工培训、劳动纪律、劳动定额管理等,应与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员工进行讨论,提出计划和意见,在执行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时,如果工会或员工认为不合适,应与工会或员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有权通过协商向用人单位提出修改和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公布直接关系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决策,或者告知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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