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析产规定及法律依据
时间:2023-07-11 09:06:09 40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分家析产法律依据如下:分家析产的前提是存在家庭财产的共有。家庭财产是否存在共有关系,取决于两个条件:

1、有无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家庭共有财产的范围只应包括家庭共同经营的各项财产,以及共同经营收入中用于扩大家庭生产经营规模的财产,用于家庭集体消费的财产和作为家庭共同积累和储蓄的财产。除这些财产外,其他财产不构成家庭共同财产

2、家庭自身的结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由一对夫妻和未成年子女组成的家庭,即使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只有夫妻共有,没有家庭共有;只有在三世或三世以上同堂的有家庭中,或夫妻与成年子女生活一起,并且家庭成员从事共同生产经营,才出现家庭共同财产。

成功调结一宗分家析产案

近日,在潮南区法院的调解下,原告朱强顺与被告朱烈钦、朱烈坚父子分家析产纠纷一案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二被告当庭履行大部分欠款。原、被告六年多来视若仇人的父子关系,经过法官教育疏导和耐心调解,终于冰释前嫌,消除积怨,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原告朱强顺与被告朱烈钦、朱烈坚系父子关系,他们于1999年5月达成分家析产协议:原告朱强顺分得下山虎厝一座,被告朱烈钦、朱烈坚分得三幢楼房连带楼后楼地二间,由两被告从1999年6月起每月支付给原告10000元,共付80000元。此后,两被告只付还20000元,余款60000元没有按约付还。

双方因此多次发生纠纷,司马浦镇溪美朱村调解会多次进行调解均未果。2002年,原告向被告追讨欠款时,被告朱烈钦持械打伤原告,被派出所实施治安拘留,矛盾进一步激化。2005年6月,原告朱强顺向潮南区法院起诉,要求两被告履行债务。潮南区法院受理后,经开庭审理,了解到双方的矛盾症结所在:两被告认为原告作为父亲,对被告的母亲没有尽到做丈夫的责任,不管不顾,分得的钱用于其他越轨行为,而且在他们经济困难时还继续向他们追讨欠款,导致引起纠纷,被告朱烈钦被治安拘留,故不愿偿还欠款。原告则认为钱是他的,他就有权决定如何支配和使用;被告朱烈钦作为儿子,竟对他大打出手,他已经伤透了心;现在他患重病,急需用钱治病,两被告应该履行偿还欠款义务。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当庭无法进行调解。潮南区法院针对当事人的想法,对原告着重动之以情,指出两被告是他的儿子,而且现在经济困难,建议对其所欠债务适当减免并允许分期付还。

对两被告则着重从法律方面进行劝说,指出他们虽然是父子关系,但是因为分家析产双方已达成协议,两被告应归还欠款;况且,原告是他们的父亲,现身患重病,两被告依法也应承担赡养义务,为原告治病。经多次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双方的矛盾得以缓和,最终促使原、被告均作出让步,并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两被告当庭履行了大部分欠款,余款分期付还。由于法官抓住了双方当事人的心理,工作细致,方法对头,使这宗矛盾尖锐的分家析产纠纷案得到圆满解决,受到当地村民的赞许,获得良好社会效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全文1.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家庭共同财产 最新知识
针对家庭析产规定及法律依据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家庭析产规定及法律依据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