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
员工离职能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分以下几个方面:
1、公司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2、即时辞职(在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
3、用人单位预告辞退,即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劳动者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4、用人单位裁员及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劳动合同终止未能续订的。
显然并非所有辞退都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当用人单位以劳动者存在过错为由即时辞退的,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作为企业来讲应该有比较健全的考勤管理制度及离职管理制度(内容合法、制定民主、经培训或公示告知),该员工在未向公司请假及办理离职手续的情况下,不来上班就应当算旷工,连续旷工几天构成严重违纪的,是可以辞退的。
故只要收集其严重违纪的证据,予以辞退就可,但应通知工会,并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书通过邮寄挂号信及电邮的方式发送到其居住地地址(一般应聘登记表上都会要求填写,可以注明,该地址为其本人的正常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如有改变应及时通知人资部,因本人过错,承担过错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一、员工怎么扣旷工
按旷工日数计算工资,日工资数*天数。如无故旷工,对公司造成损失的话,公司有权要求你赔偿。如旷工天数符合公司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则可和你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18条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一般是指:除有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职工无法履行请假手续外,职工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又不按时上下班,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即属于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
其中不可抗拒的因素一般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因素(火灾、水灾、地震、交通中断等)、社会因素(战争、军事行动、局部戒严等)、生理因素(生病、负伤、直系亲属病重、死亡等)。
根据原劳动人事部《关于〈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若干问题解答意见》第18条规定精神,计算连续旷工时,可以把节假日的天数扣除后计算旷工时间。同样,计算累计旷工时间,也应把节假日扣除,累计旷工时间计算,一般以当年为限,不跨年度。连续旷工的时间可以跨年度计算。
二、旷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按规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4、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对旷工制度做判断时,主要看公司的规章制度有没有旷工的规定。
如果公司所依据的规章制度规定了旷工,且该规定是依法定程序制定,并向全体员工公示了的,那么,员工旷工后公司可以按该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反之,公司在员工内部劳动规章中没有以合法的程序将旷工加以规定,公司就不能以旷工名义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的话公司就需要为此承担支付经济补偿金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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