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当年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我市小微企业。
办理材料:
1.当地工信部门出具的小微企业认定证明(第一次申请时提供)一份;
2.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
3.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人员花名册一份;
4.享受补贴人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复印件(第一次申请时出示原件);
6.劳动合同等就业证明材料复印件(第一次申请时出示原件)一份;
7.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上半年企业为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人员缴费的明细账(单)一份。
补贴怎么算:按照企业为毕业生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部分(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来补贴。
有效期: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最长不超过1年。
怎么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经人社部门审核后,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企业账户。
办理地点:南宁市桂春路南二里劳动保障大厦718室
联系电话:0771-5505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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