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条件
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申报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社保补贴。
二、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材料
(一)首次申请: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用人单位法定证明材料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北京市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
4、《北京市小型微型企业首次申请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
5、教育部统一制式毕业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主管部门发放的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研究生或本、专科生就业报到证复印件;
6、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期间小型微型企业委托银行发放工资明细表和会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7、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二)再次申请:
1、《北京市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
2、《北京市小型微型企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
3、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期间小型微型企业委托银行发放工资明细表和会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复印件需一式两份(银行开户许可证除外)。
三、上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一)区人力社保局初审通过后,上报至市人力社保局。
(二)市人力社保局审批通过、公示无误后,下达批复及补贴资金并经区人力社保局拨付至申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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