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杭州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登记在哪办理(注销登记)?
具体地址: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民中心L楼)(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311号市民中心L楼)二楼3-54号窗口。
二、杭州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不动产登记申请经查验或询问,符合下列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受理:
1、申请登记事项在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职责范围内;
2、申请材料形式符合要求;
3、申请人与依法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4、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一致;
5、申请内容与询问记录不冲突。
三、杭州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登记禁止性要求有哪些?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未办理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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