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有:
一、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用人单位应在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的约定。
三、是否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四、用人单位未依法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只签订试用合同是不是违反劳动法的
只签订试用合同的行为是违反劳动法的。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合同范本什么时候签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该在劳动者入职时签订试用期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及时订立。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三、没有劳动合同要罚款吗?
不签劳动合同分两种情况。
如果是用人单位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无需承担责任。
如是用人单位的原因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主要有以下三种后果: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按照该规定,劳动者最多可以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签订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按照该规定主张二倍工资,没有最长时间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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