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湛江市中级法院在廉江市召开宣判执行大会,依法对弑父母杀胞弟案的杀人罪犯黄东广进行公开审判,并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罪犯黄东广执行死刑。
故意杀人罪犯黄东广现年25岁,雷州市人。2008年6月,黄东广曾多次向其父母反映出外打工的意向,并索要路费,但均遭到拒绝,黄东广怀恨在心。
2008年7月14日5时30分许,黄东广先到其父的卧室查看情况,发现其父意识已经清醒,不方便作案,便又去观察其母。发现其母亲钟某正在厨房做早饭,对其没有任何防备,于是他随手拿了一把菜刀,走到其母钟某的背后,朝钟某的颈部和肩部乱砍数刀,将钟某砍倒在地上。其父黄某听见钟某的惨叫声后赶来,黄东广随即又持菜刀连砍其父黄某的头部。此时,其胞弟黄×宋和黄×厚听到父母惨叫声后也赶到现场,将黄东广制服并夺下其手中的菜刀。没想到,黄东广在黄×厚外出求救时,挣扎起来并掏出预先准备的水果刀猛刺黄×宋的前胸数刀,随即又持水果刀走入厨房,再次朝其父黄某的前胸猛刺数刀。其后,再对其母钟某前胸和后背乱刺数刀,致其父黄某和其母钟某当场死亡。逃出的兄弟招来手持木棒、铁管的邻居,将黄东广逼回住宅后院处,黄东广又再用水果刀猛刺受伤倒地的黄×宋前胸数刀,致黄×宋当场死亡。
全文52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