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份宅基地能有两个户主吗
一户一宅,两个户口是户口分立,跟宅基地的使用没有关系。《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关于分户的问题:
居民分户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形成家庭关系的;
(二)有分居条件的;
(三)单独生活的。
当事人持分户的书面申请(农村地区分户需要出具村委会同意分户的证明)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由户籍内勤受理,转交外勤民警调查提出意见,返交户籍内勤报所领导批准后,办理分户手续。具体可咨询当地派出所。
二、农村宅基地一个户主可以有两处房屋吗
农村宅基地的申请使用原则上为一户一宅,但一户多宅的也有合法使用的情况,例如通过继承所得房屋所占用的宅基地;子女依法具有使用宅基地的权利,未分户而申批使用的宅基地并建设的房屋。
农村一户成员中依法具有两个申请使用宅基地的,是存在一户两宅情况的!
三、宅基地户主去世怎么办
农村进行宅基地确权登记之后,一般宅基地使用权证书上写的都是户主的名字,户主拥有对宅基地的使用权。而农村要求一户一宅,很多人担心宅基地户主去世怎么办?宅基地证书上的户主去世了,是不是就失去了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子女是否可以继承户主的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户主去世后,宅基地的使用权归属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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