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盗版书籍犯法,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以营利为目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英国修改反盗版性质法案:废弃屏蔽盗版网站的有关条文
英国政府最近废弃了一项旨在屏蔽含有盗版内容网站的法律,并计划将出于个人用途向计算机或移动设备拷贝音乐/电影文件的行为合法化。
目前为止,根据英国此前颁布的《数字经济法案》,含有非法盗版材料的网站将遭到强制屏蔽。
而英国政府最近推出对这则法案的修正案的时机则非常敏感,因为不久之前版权卫道士MPA电影协会刚刚在法庭上成功获得了支持,强制要求互联网服务商BT公司屏蔽一家名为Newzbin2的盗版内容网站。
这次英国政府则计划放松其部分与知识产权维护有关的规定和限制,以“促进产业创新和发展”,政府还计划对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进行革新,以便能为广大影迷和乐迷提供新形态的服。英国的政府官员们在听取了IanHargreaves教授的报告之后,接受了这些对知识产权法的修改建议。
修正后的法案将废除原法案中有关将CD中的媒体内拷贝到计算机或iPod等便携设备中行为的限制,眼下这样做的人实在是多如牛毛,许多人都认为这种行为并不存在违法的情节。而英国现有的知识产权法中则认定将CD或DVD中的媒体内容以MP3文件等与原媒体不同的格式拷贝到电脑上的行为属于技术非法行为。
另外,新法还将允许艺术家们在未经原著者许可的情况下对他人的艺术作品进行恶搞。(CNBeta编译,原文:cdr-info)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
(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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