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成立的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的内容首先要符合一般的民事法律行为生效要件,即合同当事人都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其次《民法典》合同编对合同的内容做了原则性规定,合同当事人还可以根据合同的需要添加其他条款内容也是可以的。
房屋租赁合同的有效期: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
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
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也就是租赁期限按20年计算。
签订租赁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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