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四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协商是双方自愿进行的,不一定要经过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可以调解已发生的劳动纠纷;仲裁委员会可以仲裁纠纷;诉讼程序需要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才能启动。
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四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1.通过协商来解决问题。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纠纷问题直接进行协商,这不是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
2、申请进行调解。当事人可以就已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申请仲裁。当事人可以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4、诉讼解决。诉讼程序启动的条件是由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启动的程序。
劳 动 纠 纷 解 决 途 径 : 协 商 、 调 解 、 仲 裁 、 诉 讼
劳动纠纷仲裁可以调解吗?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纠纷案件必须经过劳动仲裁程序,才能进行诉讼。因此,劳动纠纷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如果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但如果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如果案情复杂需要延长时间,可以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延长,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因此,劳动纠纷仲裁可以调解,但调解达成协议后,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如果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同时,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的时间也有规定,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劳动者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四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其中,协商和调解是必经程序,仲裁是必经程序,诉讼程序则是在其他方式无法解决劳动争议时才启动的。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的时间也有规定,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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