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票据信息咨询模式
在此模式下,票据经纪只提供票据买卖信息和交易撮合平台,收取信息咨询费。这种模式最早是以票据掮客形式出现,他们利用与银行的密切关系获取票据信息,然后在关系人内部发布,寻找业务需求和可能的交易机会。
票据掮客发展到一定的业务规模,通常会成立咨询公司、投资公司或者金融信息服务公司继续从事票据经纪业务,其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一般会注明可从事票据中介、票据咨询或票据从业人员培训服务,但并不能涉及票据融资业务。
在业务办理过程中,票据经纪公司主要负责两块内容:一是负责在市场中收集真实的票据信息,并提供给银行以开拓票源,同时负责检验票据的真伪,协助银行查询查复。二是负责在企业与银行、银行与银行之间询价、报价,提供市场各方供需匹配信息,会主动帮助调整票据交易各方的盈利预期,努力撮合交易完成。票据经纪不能直接参与票据交易,只负责收集和发布交易信息以及交易撮合等服务,范围覆盖直贴和转贴业务。
2、票据委托代理模式
这种模式是目前票据经纪的主流运作模式,票据经纪接受企业或者商业银行委托参与票据业务,赚取代理手续费。目前票据经纪利用该种模式的盈利占到票据经纪盈利总额的较大比例。在这种模式中,票据经纪公司通过与商业银行、企业签订委托代理协议,通过“协议行”或“同业户”等方式间接与商业银行对接,在票据交易过程中,起到“桥梁”的中介作用。
在委托代理模式下,由于同期的转贴现利率一般都会略低于直贴利率,会产生一定的套利空间,所以票据经纪更多地会选择参与转贴现交易。一些经营时间较长、专业能力较强的民间票据经纪公司通常会选择与中小金融机构合作,利用地方中小商业银行、农*行、农*社等银行牌照,直接参与到票据贴现和转贴现等流通环节,与银行一起分享票据业务的成长和盈利。
一般情况下,票据经纪会以银行票据专营或业务服务顾问的形式参与票据交易,负责银行间转贴现业务的询价和票据递送。
票据经纪根据与其签订协议的转贴现银行的资金和信贷规模情况,向其提供可能的交易信息,并帮助银行完成交易。因为转贴现交易具有资金和信贷业务双重属性,票据经纪在撮合票据交易时,如果银行有资金无信贷规模,票据经纪就会安排该银行办理买入返售业务;如果银行有信贷规模无资金,票据经纪就会安排将票据卖断给该行。
3、票据受托理财模式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票据经纪也逐步将票据业务与互联网金融、微金融服务模式等结合起来,开办互联网票据受托理财业务。票据经纪利用自身的资金优势,可以在市场中以较低价格收取票据,包装成票据理财产品或票据资产管理计划对外出售,接受投资者委托代理理财,以获取手续费或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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