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房屋买卖有有效期。担保合同的有效期,是指担保合同的期限,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明确约定担保期限,债权人也就是债主应在这段时间内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否则逾期担保人免责;
第二种情况,未约定担保期限,如担保期限从最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算的半年,超过半年之后担保人免责;
第三种情况,约定担保期限但未明确约定,如在合同中约定“担保人的保证责任为借款全部付清为止”,这种情况下,担保期限应从最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算的3年,超过3年担保人同样可以免责。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起算。
民法典中担保房屋买卖是否有效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担保房屋买卖有效,因为在担保期间,担保人可以转让担保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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