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胜诉后诉讼费何时退
1、当事人胜诉后,需要向其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费用退还给有关当事人。诉讼费用一般是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2、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三十四条,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二、民事纠纷标的诉讼费由谁承担
1、民事纠纷的诉讼费一般由败诉方承担,但是当遇到其他情况,费用的承担方是不确定的,最终还是要看法院的判决结果来决定。
2、原告方并未完全胜诉的,会由原告和被告共同承担费用。还有,对于最终没有由法院做出相应判决的民事案件,而是双方经调解而达成协议的,要由双方自行协商决定诉讼费用的承担问题。而对于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无法解决的由法院判决。另外,如果原告在诉讼期间选择撤诉,则费用一般都由原告承担。
如果原告因为自身问题导致诉讼失败或者进行二审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应有当事人承担。最后,如果原告的上诉被驳回,则由原告承担费用。
全文60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