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没有经过公示或告知劳动者的规章制度,就不具有规章制度应有的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单位的规章制度只有经过了公示,让员工了解以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一、公司辞退员工的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辞退员工的程序:
1.认定员工严重违纪,必须依据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辞退违纪员工的重要依据。
员工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可辞退。
2.规章制度只有公示过才能对员工产生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3.必须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单位必须搜集保存以及有能够证明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证据。
4、履行通知工会和本人的程序。
劳动合同法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5.用人单位还应向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89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二、员工违反公司规定被公司开除有补偿吗
员工违反公司规定被开除没有补偿。但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员工达到”严重“程度,且规章制度要经过员工讨论并明示的才有效,否则用人单位还是要支付补偿的。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员工手册签字是否有法律效应
员工手册签字有法律效力,这里说的法律效应是指法律效力。
具体情况如下:
1、如果员工手册有向员工出示,一般在员工入职时给员工签字,确认其已其手册中的内容,此时,员工手册相当于已向员工公示的劳动规章,是有法律效力的;
2、即使是给员工签过字了,如果手册中有对员工重大的不公平条款,法院或仲裁委也一般会否认这些条款的法律效力;
3、签订的员工手册明显有失公平的,应属无效,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追回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发放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印刷文本,并让员工签字,说明已经收到并阅读相关规章制度,且愿意遵守;
5、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是劳动关系的基石,可将其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一并由劳动者签收与认可,公司也尽到了告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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