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生效需要经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协商,并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只有用人单位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效力,可以代表法人意志,盖了公章就等于该组织已承认这个合同。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生效需要经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协商,并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这样,劳动合同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上只有用人单位公章。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效力,可以代表法人意志,盖了公章就等于该组织已承认这个合同。
劳 动 合 同 单 位 盖 章 不 签 字 , 是 否 代 表 认 可 合 同 ?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有时用人单位可能会在单位盖章时不签字,这种情况是否代表认可合同呢?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采用书面形式。同时,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也应当书面记录。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那么,回到问题本身,用人单位盖章不签字,是否代表认可合同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也应当书面记录。所以,用人单位盖章不签字,并不能代表其认可合同。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盖章不签字,不能代表其认可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采用书面形式,以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劳动合同的生效需要经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协商,并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只有用人单位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效力,可以代表法人意志,盖了公章就等于该组织已承认这个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盖章不签字不代表其认可合同,应当依法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采用书面形式。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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