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进行落实与风险防控
1、过程管理要求
(1)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的要求
工程建设项目应符合基本建设程序,违反国土空间规划、工程建设等法律法规,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由建设单位承担清偿责任。
(2)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3)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
2、农民工工资专户的开设
目前,多地均建立了本省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要求施工企业、建设单位将农民工工资支付通过监管平台纳入监管范围。建设单位在要求施工企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时,应督促其按照当地要求开设并将开设资料向建设单位留存备案。如河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合作银行为农业银行,施工企业需在农业银行相关网点开立农民工工资专户;又如,《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规定,施工企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的银行应为项目所在地的商业银行。
3、农民工工资专户资金拨付
《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且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
如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人工费用,根据《条例》第五十七条,该行为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项目停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4、总体建议
落实好《条例》及其他国家、省、市对农民工工资保障的相关要求是维护社会稳定、保障项目顺利推进的重要举措。从建设单位的角度出发,可以从立项阶段、招投标阶段、合同签署及履行阶段等多个阶段着手,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的落实与风险防控。
在立项阶段,建设单位可以通过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及时足额筹备建设资金,避免因此导致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或行政处罚的风险;
在招投标阶段,建设单位可以通过选择管理制度完善且工资支付信用良好的施工单位、提出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要求、要求施工单位对农民工工资合理报价等方式,避免出现农民工工资支付风险。
在合同签署及履行阶段,建设单位可以通过细化人工费用支付、农民工工资监管要求,设置较高的违约成本,建立黑名单制度等方式,规避可能发生的农民工工资支付风险。
法律规定: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就拖欠工资存在争议,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依法由其保存的劳动合同、职工名册、工资支付台账和清单等材料;不提供的,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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