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随意克扣劳动者的工资会有下列法律后果: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构成犯罪的,承担刑事责任;劳动者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其他。
克扣工资的内容有哪些
克扣工资的内容
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
(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根据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需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支付劳动者相关的酬劳,如果没有原因克扣劳动者的工资,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克扣工资是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不包括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减发工资的情况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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