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和合同纠纷,同时立案是可以的。不当得利可以基于合同成立的基础上产生。并非一定指捡到遗失物不归还,才构成不当得利,不当得利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不当得利可以因为合同纠纷而产生,这两者是可以同时立案的。
不当得利1000是否可以立案
1、可以立案了,事实上,法律并没有对不当得利的立案金额作出明确规定,只要是不当利益,都可以立案,无论金额大小。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
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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