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可以约定,当然也可以不约定。
而且,如果约定试用期,则只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
法律上是不允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而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这样签订的所谓“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但同时“试用期合同”的无效,并不导致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失效。
一、试用期间都要注意什么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要注意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并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订立试用期的期限,同时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水平来确定试用期的工资水平。试用期间劳动者有突出表现的可以申请提前转正,试用期限超过法定长度可以主张按照正式工的工资发放薪酬的权利,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二、最新试用期被公司辞退有哪些赔偿
试用期被公司辞退的赔偿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是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违反公司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无故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特殊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试用期的规定是有:
1、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平等协商约定,不得由用人单位一方强行规定;
2、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3、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4、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能把试用期计算在劳动合同以外,即试用期满后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5、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后改变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续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改变工种的,可以重新约定试用期,不改变工种的,不再约定试用。
三、过了转正期单位不通知转正怎么办
过了转正期单位不通知也是转正了。试用期只是劳动合同中一个特殊的阶段,即双方在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受部分劳动法条款的约束,而试用期到期后,这些条款的约束力就将自动回复,而并非需要履行诸如“转正”的手续以确认员工的身份。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中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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