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工伤情形有:从事本单位日常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工作的;工作环境造成职业病的;工作时间和区域内造成意外伤害的或突发疾病造成死亡的;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伤害的;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的。
一、工作时间受伤算不算工伤
工作时间受伤不一定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从事本单位日常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工作的、工作环境造成职业病的、工作时间和地区造成意外伤害或者突发疾病造成死亡的、因履行职责造成人身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
二、工伤保险怎么鉴定
工伤保险认定如下: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受伤的;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因履行职责受伤的;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因公外出期间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受伤的;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意外受伤的。
三、工伤保险的认定范围?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4)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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