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时可获得赔偿,补偿分为违法终止劳动关系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违法终止劳动关系赔偿金按实际工作年限,一年赔偿两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适用于劳动关系自然终止,标准为一年给予一个月工资的补偿。但员工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将不享受补偿。公司不得逼员工辞职以避免经济补偿。如公司未帮员工缴纳社保、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或未提供劳动条件或劳动保护,员工可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员工离职时是否能够获得赔偿与工作年限没有必然联系,而是取决于离职的原因。
补偿分两种情况:违法终止劳动关系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
前者是在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下才适用,标准为根据实际工作年限,一年赔偿两个月工资;后者是劳动关系自然终止的情形下适用。
从08年开始计算,一年给予一个月工资的补偿。但是以自身原因主动辞职的情况下,是没有任何补偿的,这是最容易产生误解的地方。很多公司为了逼迫劳动者自己辞职,使出各种手段,接受员工一时冲动就主动辞职,结果是一分钱都不能拿到。
综上所述:一般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补偿的,但被迫辞职的除外。
如果公司未帮员工缴纳社保的、或者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未提供劳动条件或者劳动保护的,员工可以据此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金。
离 职 补 偿 与 工 作 年 限 有 关 吗 ?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这意味着,离职补偿与工作年限是有关的。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离职补偿的计算方式并不仅仅局限于工作年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其补偿金计算方式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因此,离职补偿与工作年限并非唯一的决定因素。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综合考虑员工的工作能力、付出、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原因等因素。总之,在离职补偿的计算中,工作年限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但不是唯一的因素。
离职补偿与工作年限有关,但不是唯一的因素。在实际操作中,还需综合考虑员工的工作能力、付出、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原因等因素。
根据《劳动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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