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调解现在是没有调解时间限制的。一般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一般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内结案;如案情比较复杂的,经批准最多可延长30天。
劳动仲裁流程怎么走
我国的仲裁法规定,通常情况下,劳动仲裁的流程如下:申请劳动仲裁的,先让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的仲裁申请书。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会告知双方当事人开庭的时间。在开庭时,仲裁委员会对相关事实和提交的证据进行审理,且会在受理仲裁申请那天起的四十五天内作出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五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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