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规定入职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员工入职需要的材料主要有:
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前需要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3份,户口本(户主及本人页)复印件1份;
2、新入职员工原则上都需购买社保,愿意购买的员工须附上购买社保确认书,本人签名,部门负责人签名;如因个人原因申请暂不购买社保的,须附上只购买中保意外险申请书,本人签名,部门负责人签名;购买社保确认书及购买中保申请书(请到人力资源部何桂屏处领取样表);
3、个人体检表(镇级以上医院)或健康证,两者均为3个月内有效,也可由人力资源部安排医院体检;
4、一寸红底照片4张;
5、中专以上学历、学位、职称证书、上岗证及专业技术岗位职能等级证等复印件各1份,同时上交相关证件原件,人力资源部核查后退回本人;
6、农业银行卡及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本人签名确认,并填上有效的手机号码;
7、其他。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介绍信,非应届生需提交原单位出示的离职证明。
8、本地户籍员工因需要办理《就业失业手册》,因此需另外提交以下资料:小一寸红底相片2张;户口本复印件(户主与本人当页)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由人力资源部在为员工办理完毕入职手续后统一到劳动管理所办理《就业失业手册》。(备注:如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生只能先签订实习协议进入实习期,取得毕业证后方可签订劳动合同
正式进入试用期,原实习协议于签订劳动合同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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