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节假日安排的通知,5月1日放假,5月7日(星期六)补休。根据相关法规,用人单位在5月1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5月2日、5月3日、5月4日、4月30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发放“红包”不能冲抵加班费
那么,员工拿不到加班费该咋办?据了解,职工可拨打劳动和社会保障热线12333进行举报,或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醒的是,员工需保存好加班的证据,比如加班通知、考勤、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如果担心因此而被“炒鱿鱼”或“刁难”,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
烟台市人社局有关工作人员提醒,加班工资计发基数,应当按照劳动者上一月份提供正常劳动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工资后的数额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上一月份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按照向前顺推至其提供正常劳动月份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工资后的数额确定。“节假日期间,单位发放的红包或福利等能否冲抵加班费?”市人社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红包”是对员工的奖励,是一种福利,加班费是对劳动者放弃法定假日休息的一种补偿,“红包”和福利等不能冲抵加班费。加班工资支付应当在下一个工资发放日前发放给劳动者,如果企业拒不支付的,企业职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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