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时无需向员工支付赔偿金,但应依据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劳动者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公司破产时无需向员工支付赔偿金,但应依据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劳动者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员 工 经 济 补 偿 金 的 标 准 是 什 么 ?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7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向劳动者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平均月应得工资。劳动者月平均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公司破产时无需向员工支付赔偿金,但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平均月应得工资。若劳动者月平均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则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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