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破产后的赔偿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民法典和企业破产法规定,公司是营利法人,由公司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公司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以公司的破产财产清偿债务,但要一定的优先顺序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条【法人民事责任承担】
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三条【法人破产】
法人被宣告破产的,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企业破产清算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债务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启动破产程序,以清理债务或进行重整。企业申请破产,一方面是整理并核算对外债务,防止部分债权人的过激行为,另一方面是为了赢得时间以期寻找重新运营的机遇。
三、企业破产如何安置职工
可以如下安置:
1.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
2.与员工协商,鼓励员工自行就业,和员工签署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
3.推荐员工就业;
4.没有尽到通知义务,给付代通知金;
5.企业因自身原因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协商一致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给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百三十二条 本法施行后,破产人在本法公布之日前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清偿后不足以清偿的部分,以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的特定财产优先于对该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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