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是否有赔偿责任对被迫辞职员工
员工被迫辞职的,用人单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三)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
(四)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材料如何准备
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6.《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三、劳动争议的仲裁流程
劳动争议的仲裁流程为:
1.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2.提交书面仲裁申请;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
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5.开庭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八条 【侵害劳动者人身权益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n(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n(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n(三)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n(四)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