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口头遗嘱的效力:只能在紧急情况下订立。只有在这种情况下订立的口头遗嘱才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立遗嘱人在危险情况解除后没有死亡,口头遗嘱将无效。如果立遗嘱人处于危险之中,在抢救后恢复使用其他立遗嘱,那么口头遗嘱将被视为无效,即以其他方式立遗嘱。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
口头遗嘱的效力是怎样的
1、口头遗嘱的效力如下:情况非常紧急,无法订立其他遗嘱,在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情况下,危险消除之后,当事人无法再订立其他形式的遗嘱,满足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即可依法在继承开始后生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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