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的形式有口头和书面两种。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但口头遗嘱无效,除非遗嘱人在危急情况得到医生证明自己即将失去意识或生命。遗嘱的见证人不能是无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遗嘱的形式有哪些?
1.遗嘱必须以口头形式立。
2.遗嘱必须在危急情况下立。所谓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因疾病或战争随时有生命危险,不能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况;
2、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证人在场见证。
以下人员不能作为遗嘱的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遗嘱见证人在遗嘱见证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七条,遗嘱见证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熟悉被继承人的情况、见证遗嘱内容和遗嘱真实性。如果遗嘱见证人存在过错,导致遗嘱被篡改,篡改遗嘱的行为人需承担民事责任。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七条也明确规定了遗嘱见证人的权利,如果遗嘱见证人故意作虚假见证,给他人造成损害,篡改遗嘱的行为人需承担民事责任。因此,遗嘱见证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熟悉被继承人的情况、见证遗嘱内容和遗嘱真实性,同时具有相应的权利和责任。
遗嘱的形式有两种,一是以口头形式立,二是以书面形式立。在危急情况下立遗嘱时,遗嘱人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证人在场见证。遗嘱见证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熟悉被继承人的情况、见证遗嘱内容和遗嘱真实性,同时具有相应的权利和责任。如果遗嘱见证人故意作虚假见证,导致遗嘱被篡改,篡改遗嘱的行为人需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全文72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