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二审一般在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结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审理期限可以向后延长。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一、劳动纠纷二审结案后不执行判决书怎么办?
可以准备以下材料申请强制执行:
1、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委托代理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
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6、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二、法院处理劳动纠纷需要遵守哪些原则?
1、在查清的基础上,依法处理劳动争议原则。
2、当事人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
3、着重调解劳动争议原则。
4、及时处理劳动争议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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