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其时效期间是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但若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由于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的时间限制。在当事人与用人单位结束劳动关系的当天用人单位就应当付清薪资,未结清的当事人不需等待就可申请仲裁。也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发放剩余工资的时间,逾期不发放工资则可申请仲裁。
劳动合同未解除公司不发工资可以申请仲裁吗?
可以,劳动仲裁机构的受案范围是: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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