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时延长劳动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是违法的。
一、可以约定加班费么
加班费是可以约定的。
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加班工资是按什么计算的
加班工资的计算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对于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
2、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的,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还可以到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去申请仲裁。
三、工作日可以安排员工加班吗?
在我国若是在工作日,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可以安排员工加班,同时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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